因缺乏行业标准而游走灰色地带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成为热议的话题之一。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等32位重庆代表团成员联名提出建议,呼吁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
《重庆日报》3月13日报道了上述消息。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投资控股集团,业务涉及工业、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旗下A股上市公司隆鑫通用( 603766.SH )于2015年7月收购了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丽驰汽车”)51%的股份,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丽驰汽车是一家主要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
涂建华称,由于行业管理标准缺乏清晰定位,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名分问题困扰行业至深,导致厂家、商家、消费者的观望情绪严重,影响了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轮低速电动车目前尚未有明确定义,但一般主要指时速在70公里以下、采用纯电动动力的四轮车,市场售价在1-3万元之间。
由于轻便实用、价格低廉,四轮低速电动车在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广受欢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数据显示,2016年低速电动车市场销量在120万辆到150万辆之间。截至目前,我国约有300万辆四轮低速电动车,并保持着年均50%以上增速。
但另一方面,四轮低速电动车尚未纳入任何管理体系令其备受争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认为,低速电动车的时速一般接近机动车,却没有经过机动车的生产检测程序,也不配备相应的保险、牌照,造成道路行驶的安全问题,属于“非法”产业。董扬还担任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起草组组长。
2015年以来,相关部委开始着手将低速电动车纳入监管。当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2016年10月,国务院予以批复同意。
此后,围绕低速电动车的规范制定动作开始加快。在2016年底,《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组接连举办了两次讨论会,主要讨论确定标准工作组组成及标准基本框架。但由于涉及各方利益博弈,低速电动车的国家标准制定至今未能达成统一意见。
如果对低速电动车单独设置一个门类,这意味着将使道路交通监管将增加难度,而公安部此前明确表态,指出“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此外,低速电动车使用的铅酸电池污染问题也导致标准制定产生分歧。董扬告诉财新记者,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设置单独门类是最可行的方案。
究竟是参照乘用车标准还是摩托车标准来规范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内争议不休。按照乘用车标准规范,意味着大量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将要升级产品,在电池、车身设计等方面提高标准,而高昂的成本令这些企业难以承受。若按摩托车标准规范,则产品要求将会宽松很多。
涂建华认为,四轮低速电动车是自行车、摩托车用户的升级需求,其主要消费群体对牌照、保险、驾照等使用成本很敏感,四轮低速电动车作为摩托车的综合使用成本是他们能接受的,否则他们就会直接购买汽车。此外,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其路权、驾照、牌照、保险等管理可无缝融入现有管理体系。
“参考摩托车标准也是可以的,但当前政策制定的最主要目标是消除低速电动车的非法生产、非法使用问题,以什么样的标准监管则需要通过部委之间的协调来统一。”董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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